当您在北京市遇到违规停车现象时,请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关于现场违章停车的处理方式:
若驾驶人员在场,敬请交警同志能够及时指出不当之处,并向其提出口头警告,要求驾驶员立刻驶离事故现场。
通常情况下,驾驶者只需迅速驾车离开便可,无需缴纳罚款。
然而,倘若驾驶员拒绝服从指令驶离现场,以致其所驾车辆阻碍了其它车辆及行人行进,交警同志将会依法对其实施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非现场违章停车则有所区别:
如若驾驶人员未能亲自到场,除罚款外,交警部门还将张贴罚单。
若停放的车辆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