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结婚证书不幸遗失,不必担忧,您仍然能够通过下列步骤进行修补和领取新的结婚证书:
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的那家机构或另一方配偶的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接着,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对您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详尽的核实,一旦证实了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她们就会为您补发结婚证书以及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