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负偿还责任的担保人,权益在诉讼时效期内得到保证,这一时长贯穿于整个三年的时间范围内。
当担保人依据债务担保协议上的相关约定,完成了其对债权人的担保责任之后,便可依法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收回利息与其他相关费用。
在此过程中,担保人有权行使债权人原本应享有的对待债务人的各项权利。
不过请注意,担保人需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积极行使其追偿权,否则将失去胜诉的机会,即便能够对债务人提出诉讼,也无法真正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除非在债务担保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否则以上所述均适用。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