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觉得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拆迁觉得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拆迁觉得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4 12:00:11 已帮助105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觉得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若因征地补偿问题而感到不满或不合理待遇,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提出反馈意见,如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您还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在个人权益受到侵蚀的情况下,您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认为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不公、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情况,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并无二致,但需要您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补偿款分配存在不公平、不合理以及不合法之处,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能实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提起民事诉讼时,人民法院会建议他们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然而,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金额提起民事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土地补偿费应归属集体所有,应全额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安置补助费则应归属土地承包人,应全额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去土地的土地承包人;
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应归属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方案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