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合同被依法撤销之前所做出的处分行为仍然保持其有效性,但在合同被确定为无效之时起,则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若宣告合同无效,那么行为人根据该无效合同获取的任何权益都必须进行返还;
若无法进行返还或无须返还,则应以货币形式进行等值补偿。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无效过程中存在过失,则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