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一表述意味着,对于被告人,我们所采取的处罚措施为一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在此基础上,还给予了被告人一年的缓刑考验期限。
在这一缓刑考验期间,倘若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考验期限内的各项规定,并且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做到无任何再次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亦或者未发现其在先前审判中存在任何漏罪行为的话;
那么在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后,原判决中所判处的刑罚将被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且会公开宣布这一结果。
《刑法》第六十七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