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民事责任构成要素。
其意为适应于采用过错原则进行责任判定的责任行为的基本条件。
具体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首先,存在不正当或不当的行为;
其次,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
再次,二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最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过失。
(2)特殊民事责任构成要素。
这是针对各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设定的必要条件,这些条件通常会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特别规定。
例如,环境污染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