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法律规定了两种处理方式,即夫妻双方自行商议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分割。
对于如何选择,主要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共识。
而在财产分割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
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维持原状,归各自所有;
至于共同财产方面,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等因素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