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素之一或多项者,即可被判定涉嫌犯有违法发放贷款罪: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必须为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
其次,实施了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严重渎职或者滥用职权,向与有关人员无关的第三方发放贷款,从而导致巨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亦在此列;
再次,认定此种犯罪的主体主要涵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