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若该债务存在于夫妇双方的内部约定之中,而债权人对此却毫不知情,那么此种内部约定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无效力的。
换句话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对该笔债务的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贵夫妇希望通过签署协议来约定债务的分担问题,建议在协议中明确地规定由某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偿还义务,或者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分期付款等)。
同时,为了确保协议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建议将协议内容告知债权人,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