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承诺书仅由承诺人单方面承担设定义务之责任,只需承诺人签下姓名即可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承诺的对象并非单纯的权利享受者,其未进行签字操作也不会对该承诺之法律效应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然而,倘若该承诺涉及到对特定自然人的许诺,便需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至于单方面权利的转让,尽管权利受让人无需签字确认,但仍须将此权利转让事宜通知给义务人知晓。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