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合同继续履行亦可被称为“强制实际履行”,它是指当违约方收到相对方关于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的请求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履约。
这样的责任模式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条款指出: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那么违约的一方需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