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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构成罪名吗

教唆未遂构成罪名吗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5-20 14:00:06 已帮助2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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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构成罪名吗
教唆未遂,即指导唆他人犯罪,但未能达到使他人实施该罪行的目的。
在此情况下,关于是否构成相关罪名,存在争议。
然而,整体而言,教唆未遂确实可能导致相关罪名成立。
对于教唆犯的认定与判决方面,业内普遍认可如下观点:
①根据共犯独立性理论,教唆犯不仅具有独立的犯罪性质和应受惩罚性,更兼具独立的罪名特征。
②在具体案件中,对于教唆犯的罪名判定,应依据其实际教唆的犯罪行为来确定。
至于处罚方式,则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①对于教唆犯的处罚,应视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而定。
若其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则应视为主犯进行处罚;
反之,若其仅扮演次要角色,则应作为从犯进行处罚。
②若被教唆人并未实施被教唆的罪行,此时教唆犯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③若教唆对象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则应加重处罚力度。
此外,教唆未遂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被教唆者拒绝接受教唆、被教唆者虽接受教唆但未实施犯罪、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并非被教唆之罪以及行为人教唆时,被教唆人已具备实施被教唆罪的意图等四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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