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中,安装合同并不被视为建设工程合同。
而所谓的建设工程合同,系指由承包方负责工程实施并由发包方支付相应费用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体系中,建设工程被视为其唯一的交易对象,即工程本身。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工程并非普通意义上的民用或工业设施,而是指兼具土木建筑工程与建筑业领域内相关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型建筑装修装饰行为的综合体。
具体而言,这其中涵盖了诸如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多种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