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有前述法律条文中的罪行,其实质在于触碰到了该项条款中更为上方条文的各项规定,然而,他们在主观意识层面展现出的却是疏忽或不慎的情绪状态。
他们理应预期到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结果,却由于缺乏足够的谨慎和警觉性而未能预见这一点;
或者他们虽然已经预见到这一风险,但由于过分自信或者盲目乐观而选择忽视它,最终出现此种终局颇具遗憾性的情况,这便构成了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