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分类方式众多,其中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类是按照环境构成要素来划分,具体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三种;
第二类则是根据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区分,可将其划分为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以及农业环境污染等几种类型;
而第三类则是从污染物源头上进行研究和分析,具体可以细分为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例如噪声污染、放射性物质和电磁波辐射)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和能源污染等多种形式。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