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合约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必须要继续执行未完成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合同条款未能得到遵守或者执行存在瑕疵,那么合约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有的合约规定继续完成所需任务,以实现合约设定的最终目标;
其次是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当履行债务的标的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但无需继续执行整体合约,仅需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便可满足合同目的或者使守约方感到满意时,就需要采取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