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商家未经核发营业执照而擅自开始运营,我国工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将会依法要求其立即终止非法经营行为,同时对其所获得的不法收益予以没收;
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罚款,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以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特定场所与时间段内,如果经营者出售的是农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或者民众利用自身技能从事无需获得许可证的便民服务活动时,即便未领取到相关营业执照,也同样被视为合法的无照经营行为。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