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议,在撰写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详细地注明以下各项相关要素:
首先是明确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
其次,需要描述清楚股权份额以及其所归属的公司的详细背景情况;
同时,必须明确表述出股权的具体转让形式、转让价格和转让期限等相关事宜;
另外,还应注明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以及当双方产生法律冲突时的解决途径;
最后,对于其他可能存在的重要事项也应该进行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