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通常可以细分为以下范畴:
契约上的疏忽或不道德造成的过失责任;
违反合约约定之责任;
以及侵犯他人权益的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来说,契约上的过失责任主要涉及到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某一方若违背了他们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相关法规所承担的义务,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对其的信赖得到了损失,那么这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其次,当合同一方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侵权责任则是涉及到民事主体因为实施了侵犯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权益的过错行为,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