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我國刑法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恐嚇罪”。
其次,如果有人采取恐嚇性手段威胁他人安全和权益,那么这种行为无疑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通常会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予以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具体而言,情节轻微者将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而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