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且肇事方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时,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您可直接拨打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热线请求其派员前来勘查损失情况并进行定损评估。
定损完成后,按照维修方案修复受损车辆,并妥善保存定损单据、维修费用收据以及维修项目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
然后,您有权要求该保险公司在其所负有的责任范围内全额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其次,若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亦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之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