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面的事务必须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妥善处理,而最终的确认权将由政府做出明确的裁定。
无论是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或者是两方均有权利前往当地的乡镇政府又或是土地管理所等相应的受理机构提交各自的处理申请。
一旦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处理机构递交复议申请。
上一级处理机构在接到复议请求以后,应有义务在接下来的3个月期限内作出公正且合法的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