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所产生的债务问题首要之务就是将其划分为夫妻共债与单独一方的负债这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负担范围,那么在离婚之后,这笔债务自然也应由他们两人共同承担,至于如何来分担这个责任,他们两人完全有权利进行平等的商议,倘若在此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的判决权则交给法院进行裁决。
反之,如果这笔欠款仅仅属于其中一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最后的责任便应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