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行政诉讼这一环节中,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接着,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若是法院予以立案受理的话,我们将依法展开全面深入的审理工作,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进行辩论以及证据质证;
最终,我们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当然,若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立案困难的因素,也可能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