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男女平等原则。
这意味着,夫妻二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即均等地分配共同财产及平等地承担共同负债的责任;
其次,保护子女与女方利益原则。
鉴于家庭中母亲与孩子的特殊地位,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优先考虑他们的利益;
最后,有利于生活便利性原则。
在离婚过程中,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其使用价值、性能以及经济价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