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私立学校不得拒绝为其在校生注册学籍。
这是无论公立学校抑或是私立学校所必须履行的义务。
当学生因转校或升学事宜需要办理学籍转移时,接收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相关程序,并由原就读学校以及双方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审批。
在此过程中,转入、转出学校以及双方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均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生学籍的转接工作。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