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嫖娼并不需要面临坐牢的刑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嫖娼本身通常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而非构成犯罪。
对于实施嫖娼行为的人员,有关部门会给予从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也可能进行为期不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若是情节相对轻微者,将会受到五天以内的拘留或仅仅五百元人民币内的罚款。
但是,若行为人已知晓自身患有严重性传染病却仍然嫖娼的话,这种行为就会升级至犯罪范畴,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将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缴纳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