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问题时,以下是一些常见且有益的处理方法供您参考:
首先,若确定此事件的主要过错方为机动车一方,那么我们建议您优先考虑使用强制保险来进行赔偿。
在此过程中,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规定,对您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然而,如果经过计算,您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或者您并未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接下来的步骤便是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您的损失进行进一步的赔偿。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途径都无法满足您的需求,那么您还可以向侵权人提出索赔要求,以期获得最终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