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别担心,交强险和商业险之间其实是没有什么关系哒!假如说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不够咱们来填补全部的损失的话,那么剩下的那部分就会由商业险在它所设定的赔付额度里面来进行补充哦~ 按照咱们国家法律法规里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说的是这样子的哈,“如果咱家的车子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除了自家车上乘员、驾驶员之外的其他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话,那保险公司就要依照这个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他们进行赔偿啦”。
但是呢,如果这个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因为别人故意造成的,那保险公司可是不会给咱们赔偿的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事故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