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非法操作者(即承包人)未能获取到法定认可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或其资质等级超出了许可范围;
无任何资质或者尚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实际施工者擅自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活动,这便是我们常说的“挂靠”现象;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却未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或中标结果无效;
违反相关法规进行非法分包;
以及未经授权的转包行为等。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