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人在借款之后即消声匿迹,那么他的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能被视为诈骗。
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个是犯罪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个是犯罪客体,也就是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个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最后一个是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实施欺骗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从而获得相应的财产利益,而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