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家属并不需要到场代办相关事务,拟被取保候审者可自行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司法机关在将其释放之时,将会立即通知家属。
在此期间,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需首先递交一份关于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接下来,各自对应的司法机构应对此予以接收处理。
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那么侦查部门即为公安机关;
若是检察院自主侦查的案件,侦查阶段则是由检察院负责;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受理单位均为主管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
审批机关收到取保候审书面申请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批准的回应。
无论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决定对嫌疑对象实施取保候审,执行工作皆由公安机关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