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对无证驾驶行为所带来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可申请将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当事人选择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争议解决,可以向相关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暂缓执行可能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处罚者本人或其近亲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以确保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得以暂时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