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资产补偿主要涉及未能迁移的土地及房产等实物载体以及由于实际迁移所引发的设备损失所带来的相应补偿;
2.其次,拆迁费用补偿涵盖了搬迁方案制定初期所需支付的支出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滞费用、设备调试与修复费用,同时还包括物资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费用,以及对员工的解聘补偿费用等;
3.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衍生出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也在补偿范围之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