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时,财产分割的主体理应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如若通过司法程序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请求,则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依照保障未成年人、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离婚之际,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进行处置;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法庭将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遵循保障未成年人、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当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