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设立清算小组。
其次,在获得法律许可之后,清算小组全权接手破产企业,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所有事宜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紧接着,清算小组会对企业剩余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最后,清算工作全面完成后将会进入清算阶段结束的环节。
在此期间,如果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若债务人对此项申请持有异议,则需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