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因自身行为不当引发了严重的火灾事故,导致他人受重伤乃至死亡或公共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其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将被判定为失火罪,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刑期范围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
2.针对情节相对轻微的失火案件,法院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本应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有所预见,却因为疏忽大意未能做到这一点,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但却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火灾发生。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