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的明确标准以及对应的具体金额,皆由市、县级政府根据法律
法规严格审批后公布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明文规定。
在土地被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其平均年产值是如何确定(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补偿标准)的呢?这主要依据的是当地统计部门经过严谨审核后确认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同时还需要得到物价部门的权威认可。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