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契约成立并产生效力所必需满足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
赠予人和接受赠予者都必须具备完备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这份赠与契约必须是双方
当事人真实且自由地表达了他们的意愿;
最后,该赠与契约不能够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能够背离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一项
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会被视为有效的
法律行为:
其一,
行为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二,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其三,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