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房儿媳妇有份吗

拆迁房儿媳妇有份吗

拆迁房儿媳妇有份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3 15:30:34 已帮助149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房儿媳妇有份吗
1.对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其主要功能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这部分金额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精确计算得出的。
2.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过程中所面临的不便之处。
该项费用的计算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并按照每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3.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最终确定。
在具体的计算公式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补偿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最后,是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