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
无罪释放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
(1)公安机关乃对于因
违法行为而
被拘留之人,依法进行审讯过程中若发现其并未构成
犯罪事实,务必及时予以释放,并为其开具
释放证明文件;
(2)人
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各自审批
逮捕程序中,如对已做出逮捕决定的人员,以及由公安机关依法提请
批捕的人士,审讯时若确认其并不构成犯罪事实,亦应立即释放,并为之颁发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应对由公安机关提交的
公诉或免于
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判定被告人均不构成
犯罪,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立即释放所有仍处于
羁押状态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在审理完毕后,若认定被告人并不构成犯罪,应依法作出
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之后立即释放所有仍处于羁押状态的被告人。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二、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
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