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夫妻若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便拥有申请离婚的合法权益。
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只要他们均愿意终止这段婚姻关系,且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相关事宜能够取得共识和妥善解决方案,即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离婚申请,完成正式合法的离婚手续。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该判决即刻生效,从而正式结束了这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