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违法行为,如违反了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授权,擅自在同类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