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不可抗力之由而作出的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通常是由于一些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且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所导致的。
这里所提到的“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缔结之时所未能预见到的、而且在之后也无法避免和克服的突发性客观环境变化,其具体内容可能涉及诸如自然灾害,例如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冰雹等;
同时亦包含了政府行为等诸多方面。
对于那些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相应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