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名誉侵权行为需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构成要素:
首先,必须是施害者实施了切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具体行为;
其次,该行为对受害人产生了实质性的伤害及损失结果;
第三,这种侵权行为与所导致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最后,施害者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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