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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怎么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买卖怎么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12 12:10:06 已帮助15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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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怎么过户手续
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原则上并不允许进行过户手续办理。
具体而言,宅基地在大多数情况下皆归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
尽管如此,宅基地上的建筑部分可以依法被转让或租赁给个体。
然而,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宅基地上的房屋完成转让或租赁之后,当事人将无法再次提出宅基地申请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每户家庭都仅能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其宅基地面积也必须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所制定的相关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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