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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26 13:35:04 已帮助10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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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首先,我们了解到,农村的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是采用独立分治的方式进行的。即,将土地本身的赔偿和土地上附着物(如房屋等)的赔偿划分开来。鉴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因此,在面临宅基地拆迁时,其补偿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种是针对宅基地本身的补偿,另一种则是涉及房屋本身的补偿。
对于前者,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这种补偿会全部归属村集体,而不直接发放到宅基地使用者手中。而后者,房屋的所有权归于村民个人所有,因此这类补偿自然归属于房屋所有者。
当某位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以后,若该居民没有其他可用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应当负责重新分配一块宅基地给这位村民,以便他们能够在新的宅基地上兴建新的住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重新分配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获取宅基地。
关于土地补偿的对象,一般来说,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置换补偿。先来说说第一种货币补偿,它是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以每平方米宅基地多少钱的方式直接支付资金给村民。而后一种置换补偿则是将对应的价值折算成相应的面积,安置在指定的安置区。此外,还涉及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它们的补偿对象是财产的所有权,包括了宅院中的各类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林木蔬菜等植被。
在此基础之上,特向您详细介绍《土地管理法》的内容。此部法律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来进行合理的补偿。具体而言,对于耕地的补偿费用,应该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各种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该项法律也明确指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该是被征用前三年年度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所需的补偿标准应该是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年度平均产值的四到六倍。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所产生的安置补偿费用,最高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年度平均产值的十五倍。最后,关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其实就是由宅基地所在位置的补偿价格与待拆毁的住宅重建或新建费用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毁的住宅重建或新建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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