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应由委托方与律师共同商议并确定下来。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充分考虑到如下五大关键要素:
(1)所花费的具体工作量及工作时间;
(2)涉及法律事务的复杂程度及其难度情况;
(3)对于委托人而言其经济负担以及承受能力如何;
(4)律师在此项法律事务中所可能面对的各类潜在风险以及需要担负起的相应责任;
(5)对特定律所或律师个人的社会声誉、职业素养以及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