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实际上是一份具有担保性质的协议,它由抵押权人(往往是债权人)和抵押人(既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第三方当事人)共同订立。
抵押人通过提供特定的财产(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皆可)来为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担保,以便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抵押权人能够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处置抵押物并从中获取相应价款,从而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